根据《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和《衡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》中关于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规定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经民主评议、班级推荐、学院审核,同意推荐谢宛君一名同学参评2017-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。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:
姓 名
性 别
班 级
政治面貌
谢宛君
女
15级学前教育1班
中共党员
公示期为三天,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9月22前日前向本院反映。
联系电话:345604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