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结果
公示
根据《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,经个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学院审核,拟同意推荐2018级应用心理学2班周芝江、2020级应用心理学3班廖钰瑶参评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10月14日-20日。如对评选推荐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学工办反映,联系人:李老师。
教育科学学院
2021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