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科学学院2021年5月度“学习之星”评选结果公示

编辑:教科学院   发布时间:2021-05-29 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“榜样的力量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校学字〔2017〕14号)文件精神经本人申报,班级民主推荐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审,拟确定林瑶等3人教育科学院20215学习之星。拟推荐林瑶参评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5月学习之星。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

推荐参评校级5月学习之星人员:

2018级应用心理学1班 林瑶

院级5月学习之星:

2018级应用心理学1班 林瑶    2018级学前教育2班 赵梦洁

2019级应用心理学3班 刘平

公示时间为53031日。如有异议,请书面反映至学院,联系电话0734-3456045。

教育科学学院

2021年5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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